关于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的解读(3)

新政策2018-06-17李一老师

比如流域内县级以上政府要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并向社会公布。在森林管护方面,提出鼓励种植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功能强、寿命长、抗性强、生长快的乡土阔叶树种,禁止种植不利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的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现有桉树等外来速生用材树种纯林,由市政府制订规划,逐步实施林分林相改造,恢复为地带性常绿阔叶林。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禁止在西枝江流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信息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

在信息公开方面,《条例》要求,西枝江水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要用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水质达标或者改善情况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另外,相关部门可邀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重要执法行动和重大事件调查,公众可举报污染西枝江水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懒政行为,并明确,部门在核查处理完举报后5个工作日内要回复举报人,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举报事项核查属实,应给予举报人奖励。

《条例》还鼓励有关机关和组织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有关组织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污染西枝江最高罚款50万元

在法律责任章节里,《条例》详细列出了监管主体、违法种植速生林、违法使用农药、第三方治理等9种法律责任,最高罚款为50万元。而监管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不合格、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七种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邓木林在作说明时称,在设定法律责任时,在上位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幅度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充分考虑违法的具体情形和执法实际,明确执法主体及其权限,适当区分不同违法情形,缩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量化处罚标准,确保法律责任设置的合法性、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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