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养老保险2018-07-01王华老师

关于2016年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3月1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按国家确定的原则,采取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月。此次调整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随3月份养老金同时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3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28万企业退休人员。
 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多缴多得
  为贯彻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二、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向低收入者适当倾斜
  按照国家要求,今年本市采取了定额调整办法,并向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倾斜,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4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355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见图表1】。
  图表1

2016年年底前基本养老金水平  增加绝对额标准(元/月)  增加后未达到此标准予以补足(元/月)
  4550元(含)以上  100  4670(4550+120)
  3550元(含)~4550元之间  120  3690(3550+140)
  3050元(含)~3550元之间  140  3210(3050+160)
  3050元以下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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