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广大城镇居民:
根据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2016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日期为2016年1月止2016年6月30日,逾期不缴费者,不再另行缴费,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发生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期为1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经办地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在所属社区进行缴费;养老保险到庄浪县农村合作银行(紫荆山信用社)进行缴费,并到所在社区登记。
三、所需证件:
1.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1寸免冠近照2张到所属社区参保登记缴费;续保缴费的居民须持医疗保险证,其中下岗失业人员还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人员应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到所属社区参保登记缴费。
2.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参保人员续缴当年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庄浪县紫荆山信用社进行缴费。新增参保人员,首先持缴费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3张,近期一寸照片3张,到所属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持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到庄浪县紫荆山信用社进行缴费;已参保人员补缴历年中断缴费和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部分缴费的,首先到所属社区提出补缴申请,然后缴费人持“甘肃省城乡养老补缴单”到庄浪县紫荆山信用社进行缴费。
四、缴费标准:
1.医疗保险普通居民个人缴费100元;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20元;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个人缴费60元;在校学生、幼儿园幼儿个人缴费40元。
2.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