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江苏养老保险领取标准及发放到账时间安排
按照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7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这已是自2010年起第7次上调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预计此次上调惠及我市城乡居民130万人。
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随国家政策调整,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取决于个人缴费金额和缴费时长,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时间:2018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核心内容: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补发时间:2018年7月底之前
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一、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
具体办法是:
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
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按照2018年的调整方案,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 。
二、2018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