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货币补偿计算方法
1、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公式:
补偿金额=[货币补偿基准价格×(1±区位综合因素修正系数)+建筑物重置价格×(1±建筑物综合因素修
正系数)×成新率]×建筑面积
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和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对
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院落也进行评估,并计入货币补偿总额。
院落评估价值=货币补偿基准价格×(1±区位综合因素修正系数)×(总用地面积-房屋总建筑面积)
该公式只适用于划拨用地,如为出让土地应加上已扣除的土地出让金(须进行年期修正)。
2、营业用房拆迁补偿公式:
补偿金额=[货币补偿基准价格×(1±区位综合因素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楼层修正系数+建筑
物重置价格×(1±建筑物综合因素修正系数)×成新率]×建筑面积
该公式只适用于划拨用地,如为出让土地应加上已扣除的土地出让金(须进行年期修正)。
土地出让金=货币补偿基准价格×(1±区位综合因素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20%
3、其它用途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其它用途房屋状况、价格差异较大,故不制定基准价格,在拆迁评估时,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采用以下方法进行估算:
能搜集充分成交案例并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可比实例房屋,应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难以充分采用市场比较法但具有明显收益特点,且其客观收益较易确定的房屋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难以采用市场比较法及收益法的房屋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说明:
1、基准价适用范围为汉中市市区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拆迁补偿;
2、房屋(建筑物)综合因素修正系数按汉中市城区各类房屋重置价格标准执行;
3、成新率按原城乡建设保护部发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执行。
住宅区位综合因素修正系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