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9日
鞍山市促进“一区一带”
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3号),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和辽宁沿海经济带(以下简称“一区一带”)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构建与“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保发展、守红线、促集约、惠民生”这条主线,探索通过“三统筹、三优化”,构建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布局合理、流转顺畅、惠及民生的用地新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推动“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和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为全省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二)基本原则。
1.保障科学发展。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断拓展建设用地和耕地开发新空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强化土地闸门作用,有保有压、控放结合,从保外延发展转向保内涵发展,从重保发展速度转向重保发展质量,从重保发展规模转向重保发展效益,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坚守耕地红线。毫不动摇地抓好耕地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探索不以牺牲农业、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3.坚持节约集约。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把内涵式发展作为基本要求,积极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大力优化土地利用布局,重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