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1.耕地保护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到2020年,耕地平均质量等别和粮食产能得到有效提升,中高产田的面积比重力争达到90%以上。
2.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有效优化。依据国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主导方向,实行差别化的用地管控政策,进一步优化各类用地结构和布局。力争到2020年,形成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利用高效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3.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新建项目用地的准入标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十二五”期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消耗建设用地量下降30%的目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地均产值提高2倍左右,工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大幅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迈入全省前列。
4.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基本形成。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逐步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完善城乡一体的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区域一体化土地市场及管理考核机制。
5.土地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质量完成“十二五”期间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中整治“城中村”、“空心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居民点,进一步消除“城市二元”现象。开展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盘活利用空闲地、闲置地和低效用地,开拓土地利用空间的新途径。
二、主要内容及方法步骤
(一)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1.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实施内容: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在农民自愿基础上,探索建立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