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新闻数据2018-07-22李天扬老师

两年内“出棚进楼”

与往年不同,今年春节,家住平房的周富贵欢天喜地地逢人就打听装修的事。因为按照计划,他今年就能搬进棚户区改造后的新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岁数大了,冬天烧炉子,太遭罪。”周富贵患有风湿病,盼着念着早一天住进统一供暖的新房里。

周富贵是我市棚户区改造受益百姓的一个缩影。为了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国家、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2013年开始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加快推进集中连片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将城中村改造、城边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根据我市棚户区改造5年规划,全市共安排棚户区改造1.98万户,截至年底,全市实际实施棚户区改造2.2万套,超额完成计划。今年全年计划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1万户,实施旧城区改造项目34个。再加上去年完成的23920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到今年年底,将累计有3.5万户居民“出棚进楼”。目前,任务已经分解至各区。

多种方式安置

吴艳丽家住旅顺口区主城区,去年棚户区改造时,她选择了货币化补偿。“各种补偿算下来,每平方米补偿了8000元,足够在这附近买一套房了。”对于像她一样,在主城区住习惯了,原址又不再建新居的百姓来说,更愿意选择货币化补偿,然后就近购买新住房。以旅顺口区为例,去年有10%的居民选择了货币化补偿。

而货币化补偿只是棚户区改造多种安置方式之一,除此之外,还有开建新楼盘安置,创新性货币化安置,如通过回购商品房对棚户区动迁居民进行现房安置。如一些区市县的外围街道,距离主城区有一定的距离,居民又偏爱原址居住,从去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来看,这类项目多选择了实物安置的办法。棚户区居民既不必远迁,又拥有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对于百姓最关注的征收补偿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内四区将遵守《大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和补助(补贴)、奖励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选择产权调换的家庭,也就是所谓的“要房子”的家庭,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被征收人每平方米需缴纳900元。多层安置到高层的,在原建筑面积(原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基础上免费增加20%。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得面积5平方米以内(含5平方米)部分,被征收人按3800元/平方米的标准投资。选择货币补偿的家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要钱”的家庭,以二手房的市场评估价格(含装修费)作为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的政府补贴,同时,原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补助至45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的补偿标准为货币补偿价格每平方米减去900元。“其他区市县参照这一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征收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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