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2)

生育保险2018-08-22才子老师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附近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4号附近

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71号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中共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三、鹤岗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标准:

鹤岗市13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3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90.5元=3350*300%*0.9%

鹤岗市参保对象需缴费的金额:22.1元或90.5元/每月。

缴费方式: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办理地址: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附近

萝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迎宾街4号附近

鹤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71号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中共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地址: 北红旗路附近

四、鹤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生产假期间停发企业职工工资,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成日工资乘以产假天数发给生育津贴。

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为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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