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2018-11-30王华老师

生儿育女是每个女人都要经历的,有了孩子开销就多了,有的地方能省就要省一点,工作的时候公司都为我们交了生育险,那生育险报销的范围都有哪些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才能报销呢?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快来看看吧。

报销范围

哈尔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包括以下费用:

1、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支付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统称生育医疗费);

2、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3、生育或者流产津贴;

4、生育补助金。

报销标准

一、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制,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不足最高支付限额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

1、生育

(1)产前检查308元;

(2)自然生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430元;

(3)助娩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980元;

(4)剖宫产,最高三级医疗机构3520元;

(5)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300元。

2、计划生育

(1)放置宫内节育器。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65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最高三级医疗机构198元;

(3)皮下埋植剂放置(取出)术 132元;

(4)宫腔镜取环术550元;

(5)输卵(精)管结扎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6)符合《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再生育规定,并办理《计划生育证》的,做疏通输卵(精)管手术按实际医疗费结算;

(7)人工流产。

二、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报销基数以哈尔滨市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报销条件哈尔滨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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