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
破解干部选任难题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干部选择,自古便是政治大事。而在现今“五位一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口,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尚贤者,政之本也。”选贤任能是从古至今干部选拔的总体标准。时代不同,选贤任能的具体内涵亦有不同。而当今,在为党选拔好干部的目标下,选贤任能的具体标准又发生了新的变化。
对于事关选贤任能的干部选拔工作,习近平相当重视。从政30余年,习近平多次谈及干部选拔标准。
2010年,习近平在调研唐山时就提出要任用“四有干部”。他指出,把那些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思路、推动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努力造就推动科学发展的骨干队伍。
2011年5月,其在贵阳主持召开的党建工作座谈会上就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并提出重点选拔两种干部,一种为经过实践锻炼和重大考验的优秀干部;另一种为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优秀干部。
在就任国家主席后,对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习近平做了更为详细的说明。在2013年6月28日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无论是廉洁奉公、清正无私的牛玉儒,还是“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的郑九万,亦或是“淡泊名利出了名,当起领导却不含糊”的贾大山……我们发现,这些习近平所点赞的“人民公仆”身上,都折射并践行着这20个字的“好干部标准”。
事实上,早在2013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就指明了未来干部考察的方向,即健全考察机制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他特别强调“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
对干部的考核方法与手段也迥异于之前。“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他还特别叮嘱组织部要落实干部的终身追责制。
很快,第二年的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决策严重失误或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等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