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5周年前夕,中央政治局又开了一次重磅会议。会议的核心议程是,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若无意外,近期这一条例将会印发乃至公开。
在官方表述里,这一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足见其重要性;新闻通稿里,还专门点出了要严肃追求责任的三种情形——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以往追究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监督责任(纪委)的基础上,条例又加上了"追究领导责任"(上级);其目的,则是达到三个确保,"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20天前,王岐山出现在公众视野里,就是为的这件事。20天后,条例已经由最高领导层审议通过,可见效率。而20天前侠客岛针对这一条例的解读,今天依然值得推荐给大家重读。
老王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了。
翻检公开报道,就可以看到这种时间的跨度:按照活动的时间顺序,上一次他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是4月24号,王岐山召开了中纪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培训班。
一个多月的时间,老王在忙些什么?今天的新闻部分地给了我们答案。
看新闻稿其实挺有趣的。文中交代,老王最近忙了两件事:"在北京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两次会议的主题则是同一个:"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
真是件大事。看上去,这应该是到目前为止,新一届党中央治下制度笼子的又一重要拼图。在之前,能与这一条例重要性相媲美的,应该就是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有规格的比较。
首先是名字上的对比。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一样,问责条例之前的冠名,也是"中国共产党"。也就是说,这一条例面向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包括普通党员,也包括党员干部。
更重要的是在制定流程上的对比。
从老王以往的行程看,制定这样重要的、基础性的党内法规时,他一般都会多方调研,召开座谈会也是"标配"。比如在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他就曾在2015年3月-9月的半年时间里,先后到河南、浙江、陕西、福建调研并主持座谈会,就这两项制度的修订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这一点看,这一次王岐山在北京、辽宁召开座谈会,也是一种"循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