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2)

整改方案2018-06-29王新老师

原因

跟大家一样,我们都在经历从最初的"反腐-兴奋"到平静、习惯的过程。如果说最开始我们都抱着好奇、震惊、甚至是猎奇的心态在看反腐大戏的话,那么我们也和这个政党一样,开始习惯于执纪从"雷霆"之震感到执纪之普遍的常态化过程。侠客岛早已有言,当全党、全社会都认为反腐、执纪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且力度不改的工作的时候,这一进程就是不可逆的。

那么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重说反腐?是因为这项制度的重要性实在不得不说。

我们都已经很熟悉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前者,八句话、几百字,给党员立起了高标准,告诉党员应该朝着什么境界修炼;后者,用六种纪律给划出底线,告诉全体党员,这些纪律只要犯了就会被党纪处分。

而此次准备制定的问责条例,就是处于二者中间的领域。

责任

每个工作日的上午,我岛都会凑在一起开会聊天。某天,岛叔们不约而同谈到一个现象:"问责"很多时候是稀缺的。

这在政府的决策中尤其明显。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追求政绩,不谋长远,在短短的任期内,迅速拍脑袋上马一批项目,也无论市场有无消化能力,未来能否承担风险。无非就是在任期的短短间隙内,迅速达到一个漂亮的指数。这种短期内的漂亮政绩,往往留给继任者一堆债务,一堆麻烦。

但当初的决策者呢?因为漂亮的指数升职了,一拍屁股走了,让继任者来帮擦屁股。这种责任击鼓传花式的传递是非常不正常的,带来的只是无人负责。

所以我们看到一些地方领导一出事,都可以怪罪前任如何如何。而前任因为退休,或者改任更高的职位,往往为尊者讳,或者惮于权势,这前任决策的责任就不了了之。

正常吗?本来国家就是公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员。如果没有人对这个公器富有长久的责任,想想看,没有人背锅、没有人负责,最后买单的就是整个国家。

比如,在今年5月巡视组对辽宁"回头看"时,给出的意见是"党的领导弱化、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严重",包括拉帮结派、小圈子、买官卖官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认真、长期不办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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