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防震减灾条例7月28日施行(3)

规章制度2018-06-17才子老师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市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顾焕良

2、成立专家咨询组

组长:孙福梁中国地震震害防御司司长

副组长:唐景见中国地震局法规司副司长

臧伟辽宁省地震局副局长

贵立义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或东财法学院项目负责人)

成员:汤泉中国地震局原副局长、研究员

吴卫国辽宁宪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安生大连市地震监测中心高工

王桂萱大连大学教授

赵振东大连大学教授

三、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处在中国东部最活跃的郯庐地震带上,有九条大的断裂带从中穿过,位于7度、8度地震烈度区,历史上曾发生5次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被国家列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更加密集,经济资源更加集中。一旦遭遇破坏性地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都将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加严重。面对大连市严峻的震情形势,《防震减灾条例》将有效规范防震减灾活动,对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制定我市的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配套法规,对于填补我市防震减灾立法空白,克服依法管理防震减灾薄弱环节,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做好大连市防震减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十分必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立法主要解决《防震减灾法》授权不到位,管理空白,规范过于原则、宏观、缺少可操作性。另外,各地都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抗震设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大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地震预警体系建设、如何完善和应对新时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四、立法依据

《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国地震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法规主要制度设计拟规范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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