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外公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一千呼万唤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终于面世,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
回顾国企改革历程,在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的时间里,国企改革先后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大放小”、战略性改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阶段。在持续的改革中,国企不断发展壮大,但同时垄断腐败、低效高薪等争议也为外界诟病。随着方案的公布,这些问题有望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寻得突破。
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也进入了起步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以“扩权让利”、“两权分离”为重点。
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率先在首钢等八个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随后试点在全国逐步展开,到1980年6月底,全国试点企业已达6000多个。
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被认为“方向正确、效果显著”,于是在1980年9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批准从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
1984年国企改革迎来较为重要的一年。当年3月,《福建日报》刊登了福建国有骨干企业55位厂长的呼吁书《请给我们松绑》,要求国有企业进一步放权。5月,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进一步下放权力;当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确立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
《决定》强调,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的义务的法人。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出现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制、股份制等多种搞活企业的多种经营方式。1984年,“承包国有企业第一人”马胜利毛遂自荐承包石家庄造纸厂,使造纸厂迅速扭亏为盈,引发关注,承包经营责任制也逐渐推广开来。到1987年底,全国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有78%实行了承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