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企改革方案解读,广东国企改革方案名单时间表

政策改革2018-09-09王华老师

2016年广东国企改革方案解读,广东国企改革方案名单时间表

为贯彻落实日前下发的广东省《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24日,省属企业贯彻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

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吕业升强调,省属企业贯彻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原则为:凡是《实施方案》中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能走样;没有规定的,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进行规范,注意工作衔接和细化落实。

此次薪酬改革适用于广东省国资委监管和其他党委、政府部门监管的所有省属企业,由组织任命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及其他副职负责人;此外,高校、集体类企业也要参照《实施方案》执行。

虽然按照《实施方案》,国企高管薪酬呈现普遍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并非简单“降薪”,而是一方面降低基薪,另一方面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提高绩效考核比例,从而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发企业市场活力。

有广东省属企业负责人介绍,按照实施方案,如绩效完成优异,按照方案规定的最上限计算,则总薪酬能与此前基本持平。但如绩效较差乃至不及格,则总薪酬下降幅度可能达到50%。

广东省物资集团董事长蔡朝林表示,“今后中层干部甚至普通员工收入高于董事长将成为新常态。去年就有中层干部收入是我的3倍。”蔡朝林说,按照原先的考核,2016年其税前收入为65万—70万元,按照新办法,其收入将降为45万—50万元。“新办法有利于引进职业经理人,只有提高职业经理人的收入,才能引进高水平的人才,有利于企业创新转型。以物资集团为例,我们处于完全竞争的行业。如果收入按照级别一层层压低下来,基层员工没有激情,那我们企业连生存都有问题。作为董事长要有这种胸襟和觉悟,允许基层员工收入高过自己。贡献越大,拿得越多,企业才有竞争力和活力。”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要组成部分,我省是全国各省市首个通过并率先发布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省份。

记者了解到,为了统筹推进改革,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委组织部、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和国资委,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已在《实施方案》进行明确,相关部门将按照分工,强化责任,加强协作,严格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和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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