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企改革之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已于今年年初正式实施。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会否随之而“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今年将推进所属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根据各省区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所作统计显示,全国已有北京、上海等22个省区市明确将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其中,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河南、广东、山西等3省提出规范履职待遇、职务消费或业务支出等。
上海、广东等4省市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
2016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改革后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其中总的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随着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也将于今年年内实施,各地具体改革方案须在一季度末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各省区市在明确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的措辞不尽相同。
北京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为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发展,完善法人冶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
2016年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为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加快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任期契约管理全覆盖,统筹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
四川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为继续推进国企国资、财税金融、投融资和价格等领域改革,“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选人用人机制和‘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