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马鞍山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马鞍山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
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12%
其他单位:5-12%
一、法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
二、实施对象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三、申报条件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形式);
(二)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表,此表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工会签署意见(无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职工代表同意降低比例名单);
(三)单位出具连续两年亏损证明、单位年度财务报表;
(四)职工工资发放表。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受理:市公积金中心征缴管理科初审合格后受理;
(三)审批:市公积金中心征缴管理科对符合条件的审核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批,但闭会期间,由市中心审核后报管委会备案。
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