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公积金中心以后将按月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发生变化且个贷率连续3个月保持在同一区间时,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次月起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
高低收入怎么分还未知
影响贷款限额的还有另外两个系数:缴存时间系数T和收入调节系数I。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此前就透露,出于公平性上的衡量,新政将向中低收入者和长时间缴存的职工倾斜。
此次新《办法》中也说明,缴存时间系数(T )是鼓励职工长期持续缴存的调节参数。原则上,缴存时间越长,享有的贷款权益越多。收入调节系数(I)的原则是控高保低,抑制高额缴存职工投资、投机性住房贷款需求,保障低额缴存职工满足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需求。
但具体两个系数如何计算出来,征询意见稿中却未有相关说明。记者昨日就此咨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员只是说明有专门附表参照,但专业性很强,负责审核发布新《办法》的市政府决定,要等到该《办法》正式执行了才公布。
据了解,征询意见的时间为今年8月21日至9月1日。这意味着,在这一阶段,具体每个人最高能贷到多少住房公积金,却没有一套清晰的公式可以套算,普通市民还是蒙查查。究竟谁被划分为低收入者,谁是高收入者都不知道,这样怎么提意见?有专家昨日就质疑,政府这样征询公众意见是否不够公开?
[专家观点]
提取说明:
根据新《办法》,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 =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 (缴存时间系数T +收入调节系数I) 流动性调节系数L。
申请住房公积金还需满足旧规定的另外三个限额标准:
1、首套房最高只能贷总房价的7成,二套房最高贷5成。
2、公积金贷款的月应还款额,加上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其他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5%。
3、个人贷款最高46万;家庭共同借款的,最高可贷66万。
新政变化解读
首获原则性支持申请 经适房业主放下心头大石
要点:新《办法》中,也修订了借款人条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可增加包括配偶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但必须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七条和本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官方解释,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共同借款人,是为了提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