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吉林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计算方法【新政策】
贷款额度:
1.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含配偶为现役军人),贷款限额为60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比例:
1、新房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总购房款的70%;
2、二手房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格的60%;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年,最长不超过30年。男职工可贷至65周岁,女干部可贷至60周岁,女工人可贷至55周岁。
新房贷款比例 :
1、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 比例为20%;
2、已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3、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手房贷款比例 :
1、贷款比例不高于房屋评估价格的70%;
2、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不高于房屋评估价格的60%。
贷款年利率:1年-5年(含) 2.75%;5年以上 3.2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遇利率调整的,从次年1月1日起按最新的利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