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如何能让一家企业的年营业额增长率保持在25%以上?威胜集团走出的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之路给出了答案。将年销售收入的6%-7%用于研发投入,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却成为威胜集团多年坚持的惯例。
庞大的研发投入并不是企业管理者们的一时冲动,他们有一本暖心的税收账。威胜集团财务中心主任钟喜玉介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仅可在税前全额扣除,还可多扣50%,也就是说企业支付100万元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150万元。2012年至,威胜集团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共计减税1945万元。
“按照这项政策,企业越是加大研发投入,越能享受更多的优惠,这使我们大力搞创新的信心更足了。”钟喜玉说。
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45094户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税前收入可多扣除2370亿元,相当于减税592.5亿元。据此推算,今年前三季度的减税规模约为444亿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只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中的一项。近年来,国家为鼓励企业创新,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等关键要素定向施策,制定了一整套涉及多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定向扶持,精准发力,效果显著。
企业要发展,资金是保障。为了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创新,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普通企业的税负减轻了40%,同时,对引领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今年前三季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减税965亿元。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不断更新换代的设备占用了大量资金,为此,国家对生物药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等10个行业新购进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加速折旧政策为企业减税66亿元。
企业要创新,人才是关键。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引进人才回国补助,对科技人员的股权奖励和非货币性投资,都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或延期、分期缴纳的优惠政策。
企业要升级,技术要先行。税收政策注重联系上游和下游企业,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居民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前三季度,科技成果转化免征增值税50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1.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