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

新政策2018-08-21王新老师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元

比例:居民5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报销比例:

(1)职工发生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至10000元(含本数)以内:

三级医院:个人负担25%,统筹基金支付75%;

二级医院: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

一级医院:个人负担17%,统筹基金支付83%。

(2)职工发生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至20000元(含本数)以内:

三级医院:个人负担22%,统筹基金支付78%;

二级医院:个人负担17%,统筹基金支付83%;

一级医院:个人负担14%,统筹基金支付86%。

(3)职工发生医疗费用超过20000元至36000元(含本数)以内

:三级医院:个人负担17%,统筹基金支付83%;

二级医院:个人负担12%,统筹基金支付88%;

一级医院:个人负担9%,统筹基金支付91%。

(4)退休、退职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职工个人负担比例的基础上,相应减去5个百分点。

(5)参保职工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各恶性肿瘤以及肾透析进行门诊特殊治疗的,费用先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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