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报销范围:
(1)参保职工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
(2)住院和紧急抢救医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所列疾病发生的部分医疗费用;
(3)参保职工经批准在门诊治疗严重慢性疾病(糖尿病、Ⅱ期高血压、肺源性心脏病、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各类恶性肿瘤化疗以及肾透析等部分医疗费用;
(4)属于家庭病床适应范围中所列疾病,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由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的家庭病床规定的部分医疗费用。
个人医疗帐户报销范围:
(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报销材料
1.医保证历本
2.IC卡
3.医疗费用清单
4.收据
5.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病历
6.住院病人的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报销地点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地址:西路99号
电话:0991-4680753
交通指引:
附近的公交站:
南湖二期、巴州路、王家梁一队、消防局、南湖北路、市政府、南湖小区、立森化工厂、电信公司、出租公司、南胡小区、兽医站、华凌公交车场、南湖西路。
附近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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