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6)

新政策2018-07-25三水老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既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又是市政府采取封闭运行方式直接组织实施的政府工程。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站在以人为本、打造阳光政府、建设高效政府的高度,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应的日常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处理棚改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力推进棚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清、责任明,将改造责任落实到部门、责任人。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根据我市棚改工作实际,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确保棚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始终规范运行。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充分发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改造工作公平公正、阳光运行。同时,将各县区、经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及评优奖先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区、经济区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圆满完成改造任务的予以表彰,确保全市棚改工作稳步推进。

盘锦市人民政府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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