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高度重视“制度群”的建构。从制度学的角度看,核心制度要有“制度群”的支撑才能落地生根,否则就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改革成果也难以巩固。因此,制度建设必须整体谋划、系统思考、统筹推进,做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过去所提出的制度建设目标,大多是经济领域的。制度现代化则包括整个国家的制度体系的现代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制度概莫能外。制度体系是一个位阶型体系,组成体系的诸要素在结合方式等方面存在种种差异,这些要素性差异充斥着系统组织,在地位与作用、结构与功能上呈现等级秩序性,进而形成了系统等级的整体差异。这一体系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和实施机制构成。因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有系统思维,零敲碎打不行,东修西补也不行,必须进行全面系统地改革和改进,必须着眼于整体效应和效果,必须贯穿于多个领域和环节,必须形成整体的“制度群”。
5.要注意“反向制度预设”。通过制度来治理国家,需要考量大量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于创制新制度,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要考虑新制度可能带来的弊端,并针对可能带来的弊端和新问题建立相关制度,这样既可以防止改革“翻烧饼”,又可以抑制改革可能出现的负能量和负效应,使改革的效能最大化。因此,要注意“反向制度预设”,注重整体效应,实现制度体系合规范性、合正义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合法性、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制度文明性和执行力、可实施性的统一,程序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和可追究性的统一,针对性、相对性、整体性、协调性和与时俱进性的统一。总体来看,制度的创设难能可贵,制度的优化任重道远。我们需要充分认识我国目前的制度存在自我完善的空间,深刻认识制度自我完善的规律,积极探索制度自我完善的机制。
6.要力求“帕累托最优”。所谓“帕累托改进”,就是一项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个人,而不会对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所谓“帕累托最优”就是上述一切帕累托改进的机会都用尽了,再要对任何一个人有所改善,不得不损害另外一些人,达到这样的状态就是帕累托最优。在制度现代化过程中力求帕累托最优,就是通过资源的重新配置使得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地高效发展,从而使一个经济体中的所有人都可以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状态。用这个标准衡量,我国在很多方面都远远没有达到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状态,有些群体在改革中受益不多,甚至有的群体为改革做出了一定的牺牲,而这些不均衡的状态在根源上是制度设计所造成的。在当前和接下来的改革中,要坚持帕累托改进原则,尽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