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在政策制定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普遍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制定了积分落户办法,坚持存量优先的原则,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二是统筹首都人口调控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总量控制、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好积分落户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的有效衔接和平衡。三是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系统设计指标体系,平衡好指标间分值匹配关系,发挥好政策导向,促进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四是符合公开透明、公开公正的要求,统一申请条件、指标认定标准和审核管理程序,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4.请介绍一下居住证与积分落户政策的关系。
答: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条件。积分落户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应该说较为宽松,面向大多数常住人口,持证人能够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是对该项条款的细化和落实。
5.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4个资格条件: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6.为什么将申请积分落户的年龄规定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对年龄资格条件的意见较为集中。将申请人年龄条件规定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既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也扩大了可以参加积分落户申请的人群范围,更加符合政策制定的初衷。
7.为什么要求申请人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
答:这是四个资格条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体现了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不超过5年,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在缴纳社保年限的规定上较大城市要高一些。同时这一规定也参考了其他特大城市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