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请人同意担保公司为其公积金贷款提供全程担保。
7、申请人无配偶或配偶无稳定职业的,须有稳定职业的第三人为其提供担保,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连带责任。
8、申请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三份。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3、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办证联(第二联)。
6、由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偿还贷款担保的,提供第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7、申请人及其配偶近三个月的工资收入明细单。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9、申请人在主城区三区一县之外工作的,由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一份。
注明:以上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6项需提供复印件五份,8项提供复印件2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贷款额度的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以千元为单位计算):
1、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申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30万元。
2、所购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80%;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70%。
3、被管理中心认定为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收入50%。
5、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款减去已付房款的数额。
五、贷款年限计算
1、商品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含)。
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男不超过65,女不超过60。
六、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执行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五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贷款期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二套房利率在同期首套房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七、相关费用
1、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标准:贷款额*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