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顾名思义,即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同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规定,这套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小于上年全市人均建筑面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家里有老人共同居住,可以按照同住人员来计算人均面积(老人仅限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父母),但需要借款人原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同住证明。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还应该弄清楚其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普通住房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房屋总价(内环内低于450万/套,内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套,外环外低于230万/套);房屋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房屋性质(五层及以上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除此之外为非普通住房。
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5年期及以下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若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5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60万。
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20万;可贷金额总计为120万。
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能低于60%,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五年)2.75%,5年期以上3.25%。
若1人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4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10万,可贷金额总计50万。
2人以上参与贷款,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80万;缴纳补充公积金,最高可贷金额为20万;可贷金额总计100万。
如果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属于非改善型住房,是不可以申请贷款的,购买第三套住房也不能贷款。
贷款额度要综合考量房屋总价及还款能力等因素
了解了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那么,针对每个不同的人来说,贷款额度应该怎么设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