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2018-11-30李天扬老师

在石家庄工作的朋友,你们知道怀孕之后想要报销生育险都要符合什么条件吗?都要准备什么材料去申请呢?不清楚的话现在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报销范围

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

计划生育医疗费

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标准

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石家庄市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报销标准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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