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及机构编制的通知》,日前,甘肃省完成了省一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涉及的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在甘肃省社会事业管理局增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处,主要承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执行落实和经办服务管理;指导参保登记、费用筹集、医保目录执行、定点机构服务协议管理、个人账户管理、基金管理、稽核、待遇核定和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数据管理制度;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数据资源的统一集中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工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与此同时,撤销甘肃省新型农村医疗管理中心。
甘肃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州加快整合进度,完成本市州市县经办机构整合,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现有新农合管理经办队伍中负责具体经办的编制、人员统一划转整合到人社部门,年底前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参保登记、基金筹集、基金管理、基金支出、基金安全、异地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报等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的经办规程;整合人社部门现有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