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执法规范行动。2017年年底前,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办案流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一是公开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开城管执法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监督途径、问责机制等。二是落实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注重记录工作实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现场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开展典型执法案例、优秀办案能手等评选活动。四是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和备案制度。五是强化城管执法网格责任。落实网格责任划分和日常巡查,通过抽查举报、检查台账等,提高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和解决力度,提升工作效能。
4.严明工作纪律行动。严格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管理,开展队容风纪纠察,严明工作纪律。一是推进着装统一规范。督导各区市城管执法队伍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逐步实现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着装统一规范。二是落实执法亮证制度。监督城管执法队员执法过程主动亮证,坚持执法办案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严查无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杜绝粗暴执法。三是规范协管队员管理。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规范协管队员协助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加强执法车辆管理。落实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实现执法车辆标识统一,车容车貌整洁,使用管理规范。五是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纠“四风”、治陋习等整治,严申城管执法条“五条禁令”,杜绝索拿卡要。
责任单位(部门):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考核督查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市城管执法局各执法机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
(二)落实为民服务六件实事,转变作风。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侧重源头治理,提升服务水平。
1.开展城管执法访谈活动。利用市政府12345热线、衡阳市党政门户网在线访谈、衡阳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各种受理平台,设立城管执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题访谈,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建立市民投诉回访督办机制,对市民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定期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汇总市民评价意见和建议,做出效果评估和分析,督促一线中队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