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规定全文解读(4)

经济政策2018-07-25王新老师

对于员工持股,《意见》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要坚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江平指出,员工持股制可以对国有企业机制里一些腐败和落后现象给予更多牵制,同时也可以增加经营管理方面更多的动力。

李曙光认为,员工持股是混改的突破口,涉及到劳动者、知识产权拥有者的权益如何实现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鼓励企业创新、建立国企激励机制的问题,这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强调要试点先行,这同样体现出谨慎推进的态度。

亮点五:国企高管薪酬“差异化”

——不吃“大锅饭”,不搞“均贫富”

长久以来,国企高管薪酬畸高、不公开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一些高管薪酬增长过快,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甚至在企业巨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拿高额年薪。此外,由于之前薪酬结构设计与企业业绩挂钩不紧密,导致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无法体现行业、企业功能差异。

《意见》对薪酬问题进行了定调,要求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和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上述改革内容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相一致。也就是说,未来国企高管的薪酬将实施差异化,并且强调“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对于行政任命的高管来讲,其薪酬结构由此前的基本年薪加绩效年薪,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而市场化选聘的高管,其薪酬将与市场看齐。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此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打破了薪酬“一刀切“的做法。在现行的薪酬制度下,虽然亏损央企高管的薪酬比盈利央企的高管要低,但相对来说还是“大锅饭”,也没有低多少,这样就缺乏激励,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李曙光指出,差异化薪酬意味着不能搞“均贫富”,否则就没有激励性。不同岗位、不同重要性、对于企业不同的贡献都要在薪酬体系中体现出来,这样才能建立比较好的激励机制,使得企业能留住人才,并得以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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