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医疗保险如何报销及报销比例和报销流程(2)

惠民政策2018-07-12李天扬老师

报销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

4.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5.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1.参保人患病所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

2.参保人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治疗费;

3.使用“三个目录”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1.定点药店购买零售药品;

2.一般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

不予报销范围

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中断、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3、违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规定;

4、未经相关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包含急诊/手术住院治疗/抢救直接住院治疗;

5、其他违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范围:

1、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违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范围的。

4、其他违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形。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物价部门规定的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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