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要求规定(8)

国家政策2018-07-06王新老师

(四)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中瞒报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本指导标准规定的学历(学位)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

第二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第三十条 本指导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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