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财政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纪委驻贵州省财政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相关待遇按贵州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851-86837249;监督电话:0851-8682666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财政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