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尾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z.hrss.gov.cn)及贵州财政厅网站(http://www.gzcz.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z.hrss.gov.cn)及贵州财政厅网站(http://www.gzcz.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