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常德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4)

国家政策2018-08-11王华老师

可享受住房安置资格:

(一)被征收土地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分配权利的家庭,被拆迁户现状为“一户一宅基地”(自然院落为一户);

(二)户主由其他农村迁入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落户,现属于农村户口的;

(三)因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安置户迁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且宅基地系集体经济组织调配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安置资格以持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无相关证件的,由乡镇、村两级提供证明经县征地拆迁办公室审查认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视同合法建筑,可享受住房安置资格。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须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 经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的可以获取分支户安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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