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汕尾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2)

国家政策2018-08-06才子老师

——五年来,我们以改革破难题,以开放促发展,进一步激发发展活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消和调整287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1091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完成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达11.7万户。汕尾农商行完成改制,高峰科特在“新三板”挂牌。完成镇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向西融珠战略全面实施,加入深莞惠+汕尾、河源“3+2”经济圈,与珠三角交通、产业等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红海湾港区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开放通关条件得到改善。

——五年来,我们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扩容提质,着力提高城乡宜居水平。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镇化率达55%。厦深铁路正式通车,新建改建公路1283公里,全市行政村100%实现公路硬底化。汕尾新区规划获省批准,9.3亿元省振兴发展股权基金落户并发挥效益,中央商务区、汕尾红草高新技术园区、金町湾滨海旅游度假区三个起步区加快推进,完成工业大道东段、新湖大道南段、金湖路西段等市政路网建设。投入24亿元完成“十二五”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和民生水利建设任务。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建成镇垃圾转运站50个、自然村垃圾收集点3321个,创建省卫生村142个,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3%。创建了一批省宜居示范镇、示范村和宜居社区。

——五年来,我们坚守生态和维稳底线,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完成省下达的减排任务。超额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人工造林95万多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413公里,森林覆盖率达54.88%,成功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深入推进平安汕尾建设,开展“雷霆扫毒”系列行动,清剿涉毒严重的陆丰市博社村,扭转陆丰禁毒工作被动局面。信访维稳工作不断加强,妥善处置陆丰乌坎事件。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妥善应对“天兔”超强台风等自然灾害,没有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海防打私、应急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我们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目的,加快民生事业建设,促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投入民生事业431.77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1.31%。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五大险种参保人数达552万人次。完成保障性住房8389套(户)、棚户区改造1587户。教育创强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化取得突破,率先在粤东西北地区实现公办中小学课室多媒体电教平台全覆盖,学前教育入园率提高28.6个百分点,新增高中学位2.5万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市直公立医院改革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覆盖。西秦戏、正字戏、白字戏、汕尾渔歌等9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陆丰皮影戏摘取我市首个国际艺术奖,陆丰滚地金龙喜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基层文化馆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面完成两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任务,帮扶413个贫困村、33501户贫困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850户和“两不具备”村庄1729户搬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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