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重点公共设施建设进度,拆迁补偿费越飙越高,推高政府拿地成本,各地征地标准不一致,往往造成攀比拖了征地进度。为统一各区征地标准,规范征地程序,《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至11月5日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概括起来有三大亮点:一是将各区征地补偿标准以及青苗补偿标准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二是农民房复建安置标准与现有三旧改造等相关规定统一,均按照280平方米套内面积复建安置;三是加强了信息公开力度。
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最贵的是越秀区全区和天河区部分街道,每亩达到40万元;最便宜的是从化部分地区,每亩8.5万元。
出台目的:
统一全市征收补偿标准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民(含农转居人员)集体所有土地,皆适用《办法》。
“有一些重点项目,比如开一条路或者修一座桥,为了保证建设进度,区里在收储土地时成本越飙越高,而且不同项目征收标准不一致,导致攀比,往往影响了土地收储进度。”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解释,《办法》最大的意义在于,统一全市各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全市最贵:
越秀全区40万元/亩
根据相关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社会保障费、留用地安置补偿等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大头。
《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2015版”标准)执行,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的不同而有差异。
广州市2012年1月曾印发实施《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2012版”标准)。10区(不包括增城、从化)大概分三个梯度,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番禺补偿标准最高;第二梯队为白云、黄埔、萝岗;第三梯队为花都和南沙。补偿分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未利用地5类,耕地最高补偿标准为12万元/亩,未利用地最低补偿额只有1.85万元/亩。
2015版标准补偿标准采取“一口价”。补偿额度最低的是从化良口镇等4个片区,为8.5万元/亩;补偿额度最高的是越秀区,为40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