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南昌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

新政策2018-07-28王新老师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政府,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含水、电安装费用)调整为:

简易结构         240元/M2

砖木结构         520元/M2

砖混结构         7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8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1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350元/M2

(二)农民安置房价格(含200元/M2小区配套设施成本)调整为:

砖木结构         720元/M2

砖混结构         9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10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3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550元/M2

(三)房屋结构差价的结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每级50元/M2结算。

(四)农房安置面积计算和超出面积补偿标准(含200元/M2被拆迁房屋土地成本)调整为:被拆迁农房安置面积按每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M2的标准执行;超出以上标准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砖木结构920元/M2、砖混结构1100元/M2、框架结构1200元/M2予以货币补偿。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调整为:按每户每月600元执行。

二、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三、委托拆迁服务费标准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元/M2执行。

四、提前搬迁补助标准

为鼓励被拆迁人提前搬迁,拆迁人对提前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助,提前搬迁补助标准为:住宅房屋提前搬迁期为规定搬迁期限内的前两个月(按60天计算),按每户每日2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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