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问答解读(3)

规章制度2018-07-11王华老师

“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方面,我们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全文刊登法规文本、开设网上意见征集平台、开展网上问卷调查、组织代表开展网议直播等形式,对不同区域和类型的62个小区、1260位业主开展线下问卷调查,并同步向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500多位市人大代表发放了调查问卷。”陈绍泽介绍说,通过上述各种方式,共吸引约15万名网友在线参与,2000余名网友参与问卷调查,共征集市民提出的各类意见、建议3400多条,相关内容50多万字。

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寻求“最大公约数”

在条例审议期间,关于实名投诉登记受理、三方征信、维修资金绿色通道等制度的设立成为关注的焦点,各方利益诉求对立,纷纷提出不同的意见。如何规范业主、物业公司、建设单位、专营公司、政府相关部门五类主体的权利义务,谋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成为此次立法的最大挑战。

对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坚持业主为本、坚持法治思维”的立法总要求,体现了立法为民的宗旨,展现了直面问题、敢于创新的勇气和担当。

比如,建立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据统计,目前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主要涉及12个政府部门的职能。但执法机制不顺畅,有些部门不愿意进入小区执法,导致小区内矛盾越积越多,市民反响强烈。

为此,条例详细规定了物业管理相关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力求构建分工明确、综合协调的行政执法机制,同时,为了保障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保障公民的监督权,还建立了实名投诉登记受理制度,明确规定,对业委会、物业公司涉及公共利益的投诉,相关部门必须书面回复,及时答复。

“这一制度设计,不仅有利于主管部门获得违法线索,也有利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高效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维护广大业主权益。”陈绍泽表示。

比如,建立维修资金绿色通道制度。一方面大量的维修资金闲置,另一方面因维修资金申请困难,房屋得不到及时维修,居民对此意见很大。

对此,条例规定,发生下列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均可以凭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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