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2)

规章制度2018-06-02三水老师

据悉,有轨电车2号线和1号线延伸线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预计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土建任务。2号线首列车将在有轨电车基地内进行各类实验,并最终按计划开展冷滑、热滑、联调联试等各项试验。韩小强文/摄

有轨电车执法大队成立

6月1日起,有轨电车执法大队正式成立。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具体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综合开发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规定,虎丘区人民政府确定苏州高新有轨电车经营单位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具有轨道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组建了一支12人的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巡回执法,另有客服、票务稽查等58名兼职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执法,共计70名执法人员。

今天起,有轨电车执法大队将在线上展开日常巡查,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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