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面向江苏省)(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5、投档成绩达到江苏省本科二批省控线者,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2、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4、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5、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四)我校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校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我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九、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十一、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校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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