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enanUniversityofAnimalHusbandryandEconomy,简写为HUAHE)为省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 学校座落于九州之中、中华腹地的河南省省会郑州,濒临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三万余人,拥有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设有动物医学、畜牧工程、食品工程、会计、营销、工商管理等27个教学系、3个教学部、1个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1个国际教育学院,建设有14个本科专业和90余个专科专业,其中动物科学本科专业被确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畜牧、兽医专科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项目,食品加工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等14个专科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第六条 国标代码:10469,河南省招生代码:6045、6047(中外合作办学)、6048(软件类专业)。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6号(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2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