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给予更多警察职业的尊荣感
很多战友后台留言说,希望警察能与军人一样,能享有旅游景点的门票优惠或免费。
但,警察一年到头,像样的假期没有几个。有个朋友,20多年从警生涯,只休过一次法定假日,其余都是轮休倒班。实际生活中,即便在休息的时候,有时一个电话就能把你从慵懒放松的休假节奏中惊醒。“享受景点门票优惠”,多少有些滑稽。
不过,这却关系到警察职业的尊荣感,这种尊荣感,来自警察职业的风险和警察群体牺牲。近年来,警察群体每年牺牲人数不断上升,一年四百多名战友牺牲,是警察无法愈合的伤口。尽管流血流泪,但一想到所要守护的静好岁月,负重前行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那么,社会能不能给予警察应有的尊重?
谈到这种尊重,旅游景点门票优惠是远远不够的。警察配偶的工作调动能否有所照顾?孩子上学,政策上是否能有所扶持?医疗看病能否有所优惠?能做的还有很多。
5、警察依法履职造成伤亡责任认定应明确
就在一个月前,王文军案一审结果公布。对于这个结果,也许你曾感同身受,也许你曾怀疑过、失望过,也许你还因此失去动力,但这种消极的态度,真的有意义吗?可曾想过,如何用法律来避免悲剧重演?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警察依法履职造成伤亡,那么责任应该如何划定?损失谁来承担?相关规定能否再细化?相信这是广大警察所希望看到的答案。法律条文对警察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约束。警察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力?这考验着立法者与执法者的智慧。
6、严惩袭警!不让警察流血又流泪!
草案第四章第六十九条规定,暴力袭击或者组织、协助、煽动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以报复、泄愤为目的,威胁、恐吓、故意伤害、杀害人民警察及其近亲属或者实施其他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有的战友认为,对于阻碍执法和袭警的处罚还是太轻,特别是袭警,一般的袭警往往只能拘留几天,刑拘的少之又少。
警察在街头被围殴,这样的新闻,媒体报道不是一次两次,但警示作用堪忧。违法者为何如此猖獗?警察何故变成“弱势群体”?原因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另一方面则是有些人的良心彻底坏了。警察权威屡遭挑战,执法深感力不从心,要解决这个问题,期待法律给出最好的答案,否则警察的所有努力都会陷入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