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征地补偿标准政策及农民征地赔偿补贴标准文件(7)

动态新闻2018-08-12三水老师

填表人:弥江龙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渭南市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对应土地开发

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

大荔县苏村乡槐园村土地开发项目B区、大荔县范家镇南乌牛村土地整治项目一区

补充面积

8.9734

补充耕地

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收费标准

32

缴纳金额

287.1488

已完成补充耕地情况

已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8.9734

8.4668

0.5066

验收单位及文号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渭国土发(2008)155号、渭国土发[2014]23号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610000201505902623

计划补充耕地情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合计

其中

开发

整理

复垦

补充耕地

实施计划

实施年度

完成面积

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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