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整理方案
人事档案整理包括: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装订入库五个步骤。
一、分类
按以下规则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包括以反映人事本人自然情况、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自传材料包括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是个人撰写自己家世、身世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自述材料。自传材料的归类,应该以内容和用途为依据,不能单纯按名称归类。
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审计材料。包括人事管理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对员工德能勤绩廉进行调查、评价的材料。归入本类的材料,必须是组织正式形成的,手续完备,能正确、历史地反映本人实际情况,具有查考价值的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职业技能鉴定、专家聘任、反映科研学术水平、培训等材料。包括记载和反映员工学习、技术技能水平、科研水平的各种材料。
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包括人事审查和人事基本情况更改形成的材料。
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包括加入党、团组织的有关材料以及民-主党派的入党材料。
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包括各类奖励或表彰的材料。
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第九类:招录、聘用,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辞职、辞退、罢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包括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或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人事档案报送单、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归入此类。
有三点说明:
(一)第九类材料内容复杂、数量众多,为方便查找,采用二级分类法,按照内容的不同再分别为五小类:1.工资材料;2.任免材料;3.出国(境)材料;4.参加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其它材料;5.基本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