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整理方案推荐(2)

档案管理2018-11-27王华老师

  (二)内容交叉材料按以下规则划分:以自传为主的履历或简历表归二类;学生登记表、学习(培训)鉴定表、学习(培训)考核表归四类;三龄一历认定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的材料统一归五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材料归七类;干部任免时形成的考察(考核)材料作为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附件归九类。

  (三)在分类过程中,对剔出的重复、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要分类登记造册。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存。一般性证件、文章等可退还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还本人的,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二、排序

  排序是指将每一类别的材料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或内容的内在联系排列顺序,并通过编写类号、顺序号和页码固定下来。具体方法有:

  (一)按材料形成的时间排序: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七类、九类、十类材料。第九类材料排列时,在采用二级分类后的各小类中分别按时间排序。

  (二)按材料的内容以及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排序:五类、六类、八类材料。其中第五类、第八类材料的排列顺序为:上级批复,结论或处分决定,本人对结论或处分决定的意见,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或交待材料等。第六类材料,入团志愿书应排在入团的其他材料之前;入党志愿书应排在入党的其他材料之前,党员登记表等可按时间先后依次排序。

  (三)每个类别中的档案材料排序后,用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逐页编写页码。页码的编写方法为:凡有图文的页面,每面作为一页;空白纸和托裱用的衬纸不计为页数,复制件和原件应视为一份材料统一编写页数。

  三、编目

  (一)按照类别排列顺序及档案材料目录格式,逐份逐项地进行填写;

  (二)根据材料题目填写材料名称。无题目的材料,应拟定题目。材料的题目过长,可适当简化。拟定或简化题目,必须确切反映材料的主要内容或性质特点。凡原材料题目不符合实际内容的,须另行拟定题目或在目录上加以注明;

  (三)材料形成时间一般采用材料落款标明的最后时间。复制的档案材料,采用原材料形成时间;

  (四)填写材料份数以每份完整的材料为一份(包括附件);材料页数的计算,采用图书编页法,每面为一页,印有页码的材料、表格,应如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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