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录要准确、工整,手写时一律使用黑色水笔书写。
四、技术加工
(一)纸张破损和字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采用复印、扫描、拍摄等方法进行复制,复制件应附在原件后,与原件作为一件,注明复制单位和日期。
(二)幅面过大的材料进行折叠或剪裁。折叠后的档案材料要保持平整,文字、照片不得损坏,便于展开阅读。剪裁时不得损坏档案材料上的文字、印章、图形等内容。
(三)幅面过小的材料应进行托裱,装订边过窄或装订线内有文字的材料应加边。
(四)档案材料上的大头针、曲别针、订书钉等金属装订物应予拆除。
(五)档案材料应各自独立,严禁将多份材料以缝纫、裱糊等形式粘连在一起。
五、装订入库
(一)档案目录置于卷首,卷内材料排列顺序与目录相符。档案材料应左边、下边对齐,在左侧打孔装订。
(二)人事档案材料过多,应该分卷装订,分卷装订时保证同一类材料分在同一卷中。
(三)档案卷背应有人员编号、姓名、籍贯等,便于查找。
(四)人事档案整理装订成卷后,必须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