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全面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三组字﹝2015﹞129号)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整改工作,迎接明年5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验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组织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班精神为重点,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等档案审核有关文件为依据,准确核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狠抓档案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管理质量,通过干部人事档案集中审核,把我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审核范围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部现职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
三、审核内容
(一)档案是否存在涂改造假、错装或混装材料;
(二)档案信息是否准确,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三)档案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四)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审核内容详见附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项目评分表》
四、收集材料的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需要收集的材料共有18类,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项目评分表》。即:
(一)1988、1999年中央组织部制发的《干部履历表》。
(二)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齐全: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1997年以前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生登记表;1997年以后入学的,须有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家推荐表;